成都大件物流運輸標準和類型:
大型運輸包括超限和超重:超限設備(貨物)是指裝載外形尺寸超過車輛限界標準;超重設備(貨物)是指車輛總重量對橋梁的影響超過設計活載。
一、大件商品的標準:
1.商品外形尺寸:長14米以上、寬3.5米以上或高3米以上的商品;
2.重量超過20噸的單件貨物或不能拆卸的組(捆)貨。
二、大物體的分類
根據其整體尺寸和重量(包括包裝和支撐架),分為四個級別
一類大型物體是指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物體:
1.長度大于14米(含14米)小于20米;
2.寬度大于3.5米(含3.5米)小于4.5米;3.身高3米以上(含3米)不滿3.8米的;4.重量20噸以上(含20噸)不滿100噸。
二類大型物體是指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物體:
1.長度大于20米(含20米)小于30米;
2.寬度大于4.5米(含4.5米)小于5.5米;
3.高度大于3.8m(含3.8m)小于4.4m
4.重量100噸以上(含100噸)200噸以下。
三類大型物體是指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物體:
1.長度大于30米(含30米)小于40米;
2.寬度大于5.5米(含5.5米)小于6米;
3.身高4.4米以上(含4.4米)不滿5米的;
4.重量超過200噸(含200噸)但不足300噸。
四類大型物體是指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物體:
1.長度為40米或以上
2.寬度為6米或以上
3.身高5米以上;
4.重量300噸以上。